對於美中台三方貿易架構敏感的人,應該都不會否認,這是今天最重要新聞。
「晉華」何許人?幾年之前前所未聞的企業何以重要?美國商務部何以出手?這篇報導內的背景資料說得還算詳細,足以參考。
台灣廠商聯電牽涉其中,美光與晉華在美國涉訟,但聯電卻以後發先至之姿,在今年初於福州中級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控告美光侵權,聯電捨棄了北京、上海、廣州三個知識產權法院,在福州起訴。而晉華則是2016年由福建電子、泉州與晉江市政府共同出資設立(資料來源為本篇報導),福州中級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則是於2017年9月28日掛牌成立。當美光與晉華在美國之訴訟仍進行未決之際,福州中級人民法院知識審判法庭已經判決美光敗訴,並禁止美光部分產品在中國的銷售。
美光在這幾年,則大軍進入台灣,持續併購公司工廠,日前再度宣布,大舉投資台灣,這完全是灘頭堡硝煙正濃的戰爭場景,台灣不是隔岸觀望,而是根本處在戰場之中。
台灣政府持續加強營業秘密保護法制化,決定將「秘密保持命令」這種斷然強制處分措施,交由具有行政官性格的檢察官行使,並列為政府優先法案,法律人對此有所質疑,但這完全與當下三方貿易戰態勢脫離不了關係。
昨天本專頁所報導,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決定收攏相關訴訟終局審判權限,不再由地方高級人民法院終審,如果配合這個故事,就可以知道這個近乎五百哩快馬加急的措施,其實有其重大意義,聯電美光一案上訴二審,可能將由最高人民法院接手審判。
如果只是一直分析營業秘密三要件,或許覺得無趣,如果拉大格局,則可以發現硝煙正濃,我們實已身處貿易戰之中。
2018.10.26 持續深耕投資台灣,美光中科後段封測廠落成
https://finance.technews.tw/2018/10/26/micron-back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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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7.11 《國際現場》未侵權聯電 美光對禁制令上訴
http://ec.ltn.com.tw/article/paper/1215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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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5.24 防營業祕密偵查中外洩 立院初審檢察官可發保密令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436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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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29 [說新聞]中國再度更新知識產權等案件審理架構 設置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
https://falilin.blogspot.com/2018/10/2018-10-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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