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產業面向認識文化內容策進院

就與產業較有關係部分,陸續在此說明。

我國行政法人法於2011年公布。

2018.12.25三讀通過文化內容策進院設條例。

文化內容策進院為行政法人,監督機關為文化部。(文化內容策進院設置條例(下同)第2條)

董事(11-15人)全部由文化部遴選並由行政院院長聘任。(第8條)監事(3-5人)亦同。(第9條)

採購原則不適用政府採購法,但如接受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營事業補助採購金額達一半以上,仍適用政府採購法。(第32條)

以條例來看,文策院將扮演所謂"國家隊"的"平台"角色。並透過法規鬆綁方式,取得較大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