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網紅、youtuber、醫師、營養師,須注意廣告法律責任。尤其在醫療、藥品、保健食品、化妝品、菸酒,勿跨紅線。
我處理過幾個(好多個?)因涉及違反法令,被要求說明的案例;更處理過在廣告正式上線前,為法規遵循把關。茲報告,真的很容易越線,越走在線上,業務人員會說效果越好,而這個不清楚與曖昧,一旦被盯上,處理可就頭痛了。
[案例研究]
廣告內容"增強活力,抵抗疲勞。"可以嗎?
哪裡不可以?這很普通啊。
但依據台灣健康食品管理法第二條之規定:"(第一項)本法所稱健康食品,指具有保健功效,並標示或廣告其具該功效之食品。(第一項)本法所稱之保健功效,係指增進民眾健康、減少疾病危害風險,且具有實質科學證據之功效,非屬治療、矯正人類疾病之醫療效能,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者。"
主管機關目前公告之保健功效,則為以下13種,包括:
1. 胃腸道功能改善;
2.調節血脂 ;
3.護肝 ;
4.骨質保健 ;
5.免疫調節;
6.輔助調整過敏體質 ;
7.不易形成體脂肪;
8.調節血糖 ;
9.輔助調節血壓 ;
10. 抗疲勞;
11. 延緩衰老 ;
12.促進鐵吸收 ;
13.牙齒保健。
因此,本件廣告,使用了"10.抗疲勞",可能是有問題的。
藝人、網紅、youtuber、醫師、營養師等,因不知而越線,非常可能發生,知名及大型廠商會找我把關,確保法規遵循,藝人、網紅、youtuber、醫師、營養師也必須有此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