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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支付的現狀與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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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曾在 2018/9/4 關注包含電子支付在內的幾個網路事業形態: 參:  幾個網路事業型態近期的台灣法制現況 - 群眾募資、股權性群眾募資、第三方支付、網路借貸 其中,有關於第三方支付(電子支付),我們提到: 對於第三方支付,我國採取較高強度管制,2015年施行「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並設有十餘項授權法規命令及契約範本等,採取申請許可制,「電子支付機構不得經營未經主管機關核定之業務。」(條例第3條第1項)。除銀行及中華郵政兼營外,專營之電子支付機構包括:國際連、橘子支付、台灣電子支付、街口電子支付、歐付寶、簡單行動支付。電子票證機構兼營則為「一卡通」。至於悠遊卡為何沒在名單?這又涉及長期以來悠遊卡與金管會間見解歧異的重大爭論,是另話了。 在2019/2/12,金管會宣布,悠遊卡已經獲准,開辦兼營電子支付業務。 一卡通,則是早在2017約9月左右,即已經獲准兼營電子支付業務。 LINE pay隨後於2017年12月,以3.4億的投資,入股一卡通,掌握約29.8%的股權。 經濟部公司登記公開資料 一卡通隨後於2018/9/3正式宣布與LINE pay合作,在市場上推出服務,辦理電子支付業務。 至於電子票證老大哥悠遊卡,經過多年與主管機關折衝,終於也在2019/2/12獲准,與一卡通相同,兼營電子支付業務。相關服務,依據媒體報導,預計於2019年第4季上線。 截至2019年2月底止,有5家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及21家兼營電子支付機構(含銀行、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及電子票證發行機構);總使用者人數約478萬人。 如果以2019年2月的資料來看,超過百萬"使用者人數"的,其實只有一卡通一家(1,006,821人),不過,就實質交易款項來看,最高為投入甚早的玉山銀行(11.96億元/當月),一卡通不過6千7百餘萬元。至於"街口支付",以2019年2月當月資料來看,使用者人數73萬餘人,坐4望3,但當月交易金額為7億,與台新銀行接近,分居2(台新)、3(街口支付)名。 改編自金管會公開資訊接露資料 如果回頭看電子票證機構,前三大流通卡數分別如下(2019.2資料): 悠遊卡 71,498,641 (當月消費卡數 10,846,900) iCash 19,450,07...

幾個網路事業型態近期的台灣法制現況 - 群眾募資、股權性群眾募資、第三方支付、網路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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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眾募資(眾籌) 可以區分為計畫型群眾募資(回饋、預購、捐贈)以及股權性群眾募資(注資新創公司),計畫型群眾募資向來管制強度不高,雖然糾紛案層出不窮,但衡量其金額及影響層面,均紛紛回到民事、刑事及消費者關係去處理,目前依然如此。 股權性群眾募資 以群眾募資方式籌募資金。新創事業從計畫型群眾募資得到靈感,使群眾募資成為公司設立籌資管道。此涉及公司集資,亦即證券發行管理等業務,我國是以「櫃買中心」發布之「證券商經營股權性質群眾募資管理辦法」(略稱)為主要管理依據,目前僅「元富證券」及「第一金證券」二家經紀商具有資格。如果以此型態最活躍的美國來看,其金融監管機關的管理強度不低,手段也多,我國則相對少。 第三方支付 對於第三方支付,我國採取較高強度管制,2015年施行「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並設有十餘項授權法規命令及契約範本等,採取申請許可制,「電子支付機構不得經營未經主管機關核定之業務。」(條例第3條第1項)。除銀行及中華郵政兼營外,專營之電子支付機構包括:國際連、橘子支付、台灣電子支付、街口電子支付、歐付寶、簡單行動支付。電子票證機構兼營則為「一卡通」。至於悠遊卡為何沒在名單?這又涉及長期以來悠遊卡與金管會間見解歧異的重大爭論,是另話了。 參考閱讀: 金管會憑甚麼不准悠遊卡「上網」? 網路借貸 最近在中國引起重大金融動盪風波的「網路借貸」,事實上也早已進入台灣市場,金管會意見似乎認為,網路借貸並不是銀行等特許事業,只要不踩銀行法等紅線,即不受特別監管。但觀察中國近來的倒閉潮風波,可以發現這種面對webcam點頭、搖頭即可以完成「開戶」借款的平台,有可能醞釀如當年招攬「現金卡」業績一樣的風險,銀行公會在2017年訂定「中華民國銀行公會會員銀行與網路借貸平台業者間之業務合作自律規範」,並送金管會備查(金管會2017.12.7新聞稿),冀圖藉由相互約束與自律,避免風險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