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文章

目前顯示的是有「保全」標籤的文章

2025年台灣專利案件

圖片
摘要: 以「先於司法統計正式發布前」的地毯式檢視為方法,本文整理 2025 年已作成的專利訴訟判決樣態,提出三個重點觀察:第一,專利訴訟案件量相較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的低潮期呈現回升,且涵蓋發明、新型與設計專利,產業面向亦橫跨電子機械與生化製藥。第二,多數案件規模偏小,訴訟標的多落在 100–300 萬元間,並出現以 165 萬元起訴的常見策略意圖(跨過上訴最高法院門檻、同時控制裁判費與風險);權利人亦可能採「先小額起訴、勝訴後再擴張或另訴」的階段性作法,但本文提醒此策略雖可降低即期成本與壓力,卻未必能在核心爭點(專利有效性+損害金額)上真正減少審理負擔,且在具規模產業與大型企業間並非常態。第三,千萬到億元等級的大型專利訴訟商業性格更為鮮明,往往是同業競爭的延伸,攻防強度與衍生程序顯著升級,常伴隨無效/不侵權雙軸抗辯、秘密保持命令爭執、保全處分、專利舉發及後續救濟等「多線作戰」。因此,作者主張在鉅額專利爭訟中,除法律判斷外,對手性格、團隊運作與資訊交換的「經驗判斷」同樣是勝負關鍵,並以自身處理 2 億 3 千萬元大型爭訟的實務經驗,說明如何透過預判對手思維與節奏管理,協助客戶在高壓戰場中取得全面成果。 作者/公開資源索引: 林發立律師 我們先於司法統計正式做出之前,以地毯方式檢視一次2025年做出的相關判決,做出以下觀察。 #專利訴訟案件量不算太少 從2025年做出的專利訴訟判決來看,相較於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低潮階段,案件量持續有增加。其中不管發明、新型及設計專利案件皆有。電子機械及生化製藥案例亦均有出現。 #案件規模偏小 多數案件標的落在100-300萬台幣之間,其中甚至不少案件是以165萬元起訴,意圖很明顯,是想跨過可以上訴最高法院門檻,但並沒有太大把握,可能也不想繳納過多的裁判費。 民事起訴允許一部請求,也許不少權利人認為專利訴訟艱難,先以較低金額起訴,之後如能獲得勝訴,再進一步擴張或另訴較高金額。 這做法有利有弊,好處當然是看似金額較小,各方面包括法院的壓力可能不會太大,預納裁判費也較低;但專利訴訟經常涉及「專利有效性」及「金額」二大部份,理論上來說,較低「金額」對於「專利有效性」之審理並不會因此節省工作。正常情況具有一定規模的產業,包含台灣及國外知名企業,並不會用這樣的方式來起訴。2025年判決內分別有一件標的為1億元及7500萬元的專利訴訟,但專利權人均未...

NewJeans 帶來的法律課(35)— 強襲!不要小看閔熙珍的反擊。隱而未宣!資本戰可能正在開打。

圖片
摘要:  以 2026/2/12 閔熙珍於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一審勝訴、判令 ADOR 賠償 255 億韓元為起點,聚焦一審未確定階段仍可能啟動的「假執行/反擔保」攻防,並說明這可能是 NewJeans 事件從法律戰升級為資本戰的關鍵訊號。我們以新聞為前提(雖然消息來源仍少,尚待核實),說明勝訴方若聲請假執行,核心在於先確保日後判決確定時有財產可供執行、避免脫產,但通常須先提出 1/3 至 1/2 的擔保金,換算約 85–130 億韓元,反映勝訴方的決心與資力;敗訴方則可用接近全額的「反擔保」阻止假執行,以避免資產遭扣押與資金調度受阻。我們將進一步分析,假執行的效果不僅是程序上的保全,更可能意在干擾現金流並向市場釋出「債信可能受檢視」的訊號;而 HYBE 若能迅速提出全額反擔保,則同時是在法律上止血、在市場上展示資金實力與穩定信用。整體而言,我們將此攻防視為少見的「法律×資本×信用」高手對決,後續走向值得持續追蹤。 作者/公開資源索引: 林發立律師 *** 2026 年 2 月 12 日,閔熙珍在首爾中央地方法院獲判一審勝訴,判令 ADOR 應賠償 255 億韓元。2 月 25 日,我們又注意到一則帶有強烈法律訊息、卻未必被粉絲圈熱議的新聞:閔熙珍以「勝訴金額」公開喊話 HYBE,試圖以此作為交換籌碼,推動 NewJeans 連串事件的「全面解決」。 同時,市場上也出現若干來源不多、尚難完全核實的資訊(但就時間序與內容而言,具有一定合理性),例如: - (2/23)閔熙珍疑已於 2/20 向法院聲請一審判決「假執行」。 - (2/25)HYBE 疑已於 2/19 對一審敗訴判決提起上訴,並提供「反擔保」292.5 億以避免假執行。 由於消息來源仍少,且非大眾關注焦點,以上內容暫以「可能為真」作為分析前提。

NewJeans 爭議裡最容易被忽略的關鍵:為何法院先處理「保全/假處分」?

圖片
摘要: 以 NewJeans 與 ADOR(HYBE)專屬合約爭議為例,整理「保全/假處分」在娛樂合約戰場的真正用途:如何用暫時處分先把風險「凍結」,在終局判決前如何先決定誰可以(或不可以)繼續活動、接代言、使用團名與內容資產(IP);並提供品牌方、廣告公司、合作平台在紛爭期間一些操作上的重要建議。 林發立律師/萬國法律事務所資深合夥人 作者/公開資源索引: 林發立律師 談 NewJeans 與 ADOR 的爭議,多數人先關心「合約到底能不能解?」但在實務上,真正會先影響市場、合作方與現金流的,往往不是終局判決,而是在保全/假處分(暫時處分)已經開始。 因為娛樂產業的特性很殘酷: 一個季度、一個檔期、一場演出、一次代言窗口,錯過就回不來。 等你打完一、二審,市場已經換季,甚至同質競爭對手已如過江之鯽。 所以在「專屬合約」類型爭議裡,法院常見的第一步不是判誰對誰錯,而是先問: 在終局判決出來前,若讓某一方繼續做下去,會不會造成難以回復的損害? 若先暫時禁止,對另一方的損害是否更小、是否更可回復? 這就是保全/假處分的本質:先把風險暫停,避免一邊訴訟、一邊把市場做完、資產搬走、名聲與商機消耗殆盡。 一、保全/假處分到底在「凍結」什麼? 以偶像團體或藝人專屬合約爭議來說,法院最常被請求凍結的,通常是以下幾類: 商業活動/代言/演出 是否可以接新代言、上節目、巡演、參與商演 是否可與第三方簽「排他」或長期合約 名稱與識別(團名、藝名、Logo、口號) 是否可用原團名、或改用新名(例如 NJZ) 是否會造成市場混淆或「借勢」效應 內容資產(IP)與渠道 音源、MV、社群帳號、周邊素材的使用、上架、再利用 已完成作品的宣傳、分潤、下架與否 對外聲明與聯絡合作方的方式 是否可對外宣稱「已解約、可自由合作」 是否可直接聯絡品牌方或平台洽談(繞過經紀公司) 這些都不是小事。因為它們一旦發生,通常很難「事後復原」或金錢填補困難。 例如:代言拍了、素材放了、平台推播了、粉絲被導流了,縱使將來判決反轉,損害也不可能完全回到原點。 二、法院在想什麼:三個核心判斷 在此類案件中,法院(或雙方律師)往往會圍繞三個問題交鋒: 1) 你主張的權利,看起來有沒有「合理可能性」? 不是要你先證明 100% 會贏,但至少要讓法院覺得: 你的主張不是空話,有初步證據支撐。 2) 若不先暫時處理,會不會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