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先於司法統計正式發布前」的地毯式檢視為方法,本文整理 2025 年已作成的專利訴訟判決樣態,提出三個重點觀察:第一,專利訴訟案件量相較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的低潮期呈現回升,且涵蓋發明、新型與設計專利,產業面向亦橫跨電子機械與生化製藥。第二,多數案件規模偏小,訴訟標的多落在 100–300 萬元間,並出現以 165 萬元起訴的常見策略意圖(跨過上訴最高法院門檻、同時控制裁判費與風險);權利人亦可能採「先小額起訴、勝訴後再擴張或另訴」的階段性作法,但本文提醒此策略雖可降低即期成本與壓力,卻未必能在核心爭點(專利有效性+損害金額)上真正減少審理負擔,且在具規模產業與大型企業間並非常態。第三,千萬到億元等級的大型專利訴訟商業性格更為鮮明,往往是同業競爭的延伸,攻防強度與衍生程序顯著升級,常伴隨無效/不侵權雙軸抗辯、秘密保持命令爭執、保全處分、專利舉發及後續救濟等「多線作戰」。因此,作者主張在鉅額專利爭訟中,除法律判斷外,對手性格、團隊運作與資訊交換的「經驗判斷」同樣是勝負關鍵,並以自身處理 2 億 3 千萬元大型爭訟的實務經驗,說明如何透過預判對手思維與節奏管理,協助客戶在高壓戰場中取得全面成果。
作者/公開資源索引: 林發立律師
我們先於司法統計正式做出之前,以地毯方式檢視一次2025年做出的相關判決,做出以下觀察。
#專利訴訟案件量不算太少
從2025年做出的專利訴訟判決來看,相較於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低潮階段,案件量持續有增加。其中不管發明、新型及設計專利案件皆有。電子機械及生化製藥案例亦均有出現。
#案件規模偏小
多數案件標的落在100-300萬台幣之間,其中甚至不少案件是以165萬元起訴,意圖很明顯,是想跨過可以上訴最高法院門檻,但並沒有太大把握,可能也不想繳納過多的裁判費。
民事起訴允許一部請求,也許不少權利人認為專利訴訟艱難,先以較低金額起訴,之後如能獲得勝訴,再進一步擴張或另訴較高金額。
這做法有利有弊,好處當然是看似金額較小,各方面包括法院的壓力可能不會太大,預納裁判費也較低;但專利訴訟經常涉及「專利有效性」及「金額」二大部份,理論上來說,較低「金額」對於「專利有效性」之審理並不會因此節省工作。正常情況具有一定規模的產業,包含台灣及國外知名企業,並不會用這樣的方式來起訴。2025年判決內分別有一件標的為1億元及7500萬元的專利訴訟,但專利權人均未獲有利判決。
#大型專利訴訟的商業性格極為明顯
以千萬或億元為單位的大型專利訴訟來觀察,專利權人除行使專利權的意思,商業競爭通常是其掩蓋不住的重要考量,2025年高額專利訴訟,均屬電子業、機械業同業之間的起訴與應訴,這帶來的雙方爭鬥將異常激烈,可能衍生多重紛爭,包括專利無效抗辯、專利不侵權抗辯、雙方秘密保持命令爭執、保全處分、專利舉發及後續救濟,這和小規模專利訴訟將非常不同。
正因為如此,我們在處理較為正式、鉅額的專利訴訟,除了專利訴訟本身,包含雙方性格、團隊情況,都必須有完整的判斷。我們2024年先後判決1億加1億共2億3千萬元的大型爭訴中,當事人與律師團隊不時密切交換訴訟情報,並以經驗告知客戶預判的對手思維,及接下來可能的反應,讓客戶不至於措手不及而能游刃有餘,在小蝦米對抗大鯨魚的戰場上之所以能獲得全面勝利,讓對方全面退出,這些經驗判斷跟法律判斷其實是一樣的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