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評論員>檢察機關就著作物二次創作,在谷阿莫一案畫下紅線

《著作權法》有關廣義的「合理使用」規範,其不明確法律概念需要靠個案形成司法見解,曾有人以「著作權法上之黑洞」形容「合理使用」規定,意指難以量化指標簡單判斷。以實務來看,一旦進入是否合於「合理使用」討論,意味著此一抗辯如不成立,行為人已離侵害著作權不遠。

原創者與2次創作人間,有時是處於曖昧關係,2次創作有時能增加原創能見度,是助力;但如果2次創作違反著作物本質,或涉及明顯商業利益而原創者無法均霑,原創者就可能採取法律行動。

谷阿莫一案,歷經1年偵查,決定起訴,標識檢察機關在此畫下紅線,不允許以這樣方式「利用」原創著作物,接下來法院是否支持,或是有更多案例出現,對經常以此方式「創作」之同人愛好者、直播主等,都須高度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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