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新聞]音樂現代化法案(Music Modernization Act)

美國參議院甫通過對於現代音樂產業影響重大的音樂現代化法案(Music Modernization Act)
美國參議院剛剛以無異議方式,通過音樂現代化法案(Music Modernization Act of 2018),此法案將大幅改善創作人困境,促進權利金分配,對於現在逐漸以平台串流為主的音樂產業生態,將發生重大影響。
在線藝人及創作人,普遍對此法案表示歡迎,但處理音樂授權之公司,則有異聲。
此法案包含三個重要的立法,影響美國的現代音樂產業面貌:
1.音樂現代化法案(The Music Modernization Act)本身,將串流音樂的授權及權利金分配效率化;
2."古典"作品法案 (Compensating Legacy Artists for their Songs, Service, & Important Contributions to Society Act, The CLASSICS Act) ,將原先早於1972年,即聯邦著作權法保護之前之作品納入保護;.
3.音樂製作人分配法案 (Allocation for Music Producers Act, The AMP Act),改善製作人及錄音工程師在衛星廣播作品情況下的地位,這是"製作人"首次在美國著作權法制內獲得保障。
法案尚需經眾院通過及白宮簽署批准。


對於音樂產業重要性的說明:

音樂創作非常複雜,權利人極多,線上串流音樂,例如巨人Apple Music及Spotify,一再表示已經依據現行機制取得各種授權,卻仍然經常面臨各式侵權訴訟,從未間斷,並為此付出鉅額成本。

音樂現代化法案將創建全新單位,負責彙整音樂著作權,並由它處理權利金分配。

創作者經由這個全新架構,將可以獲得符合行情的權利金。(Fair Market Value)

以往串流音樂平台為使音樂合法播放,需負擔起適當的查證及取得授權工作,但經常掛萬漏一,這正是糾紛時常興起的原因,而這個新的機制,相關工作將由全新機構來辦理,這對於線上音樂串流服務是一大利多。

這個機制也會建立全新的資料(例如大數據),對於判斷什麼才是符合行情的權利金,判斷上將更有依據,也將同時改善分配作業。

分析:

長期以來,雖然有所謂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存在,但此些單位管理的音樂作品權利,仍係基於古典的、傳統的著作權思維下"授權"而來,無法避免不完整問題,這些機制(構)組成,仍以傳統音樂創作來思維,無視於串流時代人人都可以是創作人的現實,以至於不少創作人經常不滿於現時架構,不願意參加著作權集體管理;利用人(例如音樂串流平台),則無法從零星卻不斷的著作權糾紛中脫身。

音樂現代化法案對於創作人而言,將從創作人角度出發思考,更有機會扮演真正的音樂主人,以最適切的費率(既不過低,也不漫天喊價),利用數位化優勢,增進管理效率,尤其可能減少中間層層費用,加速權利金支付作業

對於利用音樂的播放平台,則有機會從困擾不斷的各式各樣侵權糾紛脫身,經由標準化作業,控制經營成本與風險。

對我國音樂產業之影響:

我國之著作權法制,包括著作權集體管理架構,基本邏輯與歐美大國類似,因此其可能遇到的問題,包括創作人不一定加入集體管理團體、音樂利用人經常掛萬漏一而涉訟、欠缺完整評估的符合行情的權利金資料等,都是一樣的。而音樂串流服務巨人,包括Apple Music及Spotify等,在我國同樣提供服務,而且市場佔有率不低。因此可以預見,美國音樂現代化法案,如確實能經美國國會通過總統簽署成正式法律,這對流行音樂來講,是重大變革,我國完全無法置身事外,必須深刻緊盯。

插曲(衛星數位廣播):

雖然音樂現代化法案普遍受到美國音樂工作者的歡迎,也包括利用平台,但在過程當中卻遇到以衛星數位廣播龍頭SirrusXM的反對,一度使審查程序無法進行。

在傳統大陸型國家,廣播一直是重要的資訊媒介,數位時代傳統廣播需求雖然式微,卻沒有消失,在美國以衛星數位廣播型態繼續存在,目前主要業者就是SirrusXM

基於其產業及閱聽受眾之特性,這個法案對其影響甚大,因此在立法過程提出反對遊說,另外還包含業者Music Choice。

Apple Music及Spotify不同,這些串流音樂平台是依據訂閱者操作來決定收聽內容與曲目,SirrusXM與Music Choice則比較類似傳統廣播,雖然頻道各有風格,但內容則是頻道決定及播送。因此,在這個理解上會將Apple Music及Spotify稱為互動式音樂串流服務,SirrusXM與Music Choice則為非互動式。

SirrusXM與Music Choice等所提出的反對意見,一度使本法案僵持,但這也引發著名創作人包括Paul McCartney, Stevie Nicks, Katy Perry, Kim Gordon 等超過150名音樂人公開發文關切,最後在9/18則是透過協商,同意給予這些非互動式串流服務固定費率的計算方式,換取其對於法案之無異議。最後協商結論是,將原本節至2022年前依據收益15.5%計算之權利金方式,延長至2027年。(同時包裹式將目前有關費率審議爭議也一次以此固定費率解決)

數位廣播(DAB)一度曾存在台灣,其可以提供多樣性高品質服務的特性,卻沒有成功存在於市場,筆者也一直關注,但在曾經發放一輪執照後,目前卻已經沒有任何數位廣播服務存在於台灣,非常可惜。

首發表: 2018.9.19
補敘:2018.9.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