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享平台需為上傳的內容負責。(新法案第13條)
2.連結稅(新法案第11條)
在引發激烈討論後,目前做了部分調整:
1.分享平台需為上傳的內容負責(新法案第13條),也就是上傳過濾器(Upload filter)的部分:
此部分修正有限,將此條文之適用限於那些存儲及提供公眾公眾連結大量相關上傳作品的網站,此一些微修正對於Facebook、Twitter或YouTube等業者這來說,並無實質助益,影響仍然非常巨大。
2.連結稅(Link tax,新法案第11條):
原法案對於類似Google News這樣透過連結方式將新聞片段露出的方式,要求必須付費。此部分也稍微修正,允許連結少數文字,但仍乏明確定義,對於超連結(Hyperlink)方式是否涉及侵權?仍不甚清楚而引起廣泛討論。Google News對此已大表不滿,認為其並不可行,揚言如通過將退出歐盟市場。
此法案將於2019年元月進行最後投票,相關業者、專家甚至鄉民,討論已經非常熱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