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於「音樂現代化法案」(MMA)授權之下成立的「自動化授權團體」(The Mechanical Licensing Collective, MLC)已經開始運作,並以高度透明方式有效率分配權利金

我們從2018年開始,從立法階段就為大家介紹攸關美國音樂著作權的重大發展,音樂現代化法案(Music Modernization Act, MMA),這個法律授權之下,必須成立一個由美國官方著作權辦公室主導成立的非營利組織(NPO),此組織,重點在處理產業上逐漸佔最重要區塊的音樂串流及下載活動,其相關的授權與權利金分配。


此組織即為「自動化授權團體」(The Mechanical Licensing Collective, MLC)

請參看:
2018-10-19 [說新聞]音樂現代化法案(Music Modernization Act)

2018-11-12 著作權集體管理: 從中國音集協6609歌曲通告下架事件到美國MMA(音樂現代化法案)的重要趨勢

MLC從2021年1月起,已開始管理給串流等業者的概括授權,並依據設立初衷,在4月份,開始分配權利金。美國市場有多大?2021年1月份,依據實際利用全部情況及表定權利金計算,金額為5300萬美元。

MLC隨後依據登記資料庫比對,其中八成已可進入分配作業。4000餘萬美元的權利金中,2400餘萬元已經發放給登記的權利人,剩餘的1640餘萬美元則因為尚需比對或司法扣押等原因將繼續處理。(但未發放部分仍會計息給將來的分配者)

此效率極為驚人,透明度甚高,化解了以往權利人(詞曲作者、藝人、版權公司)、利用人(串流平台)及集體管理團體之間相互資料難勾稽、透明度不足而損傷互信之情況,而且立即撥付,是制度上重大的變革,對於音樂利用、慣行的集體管理制度,將產生重大影響。

依據MLC公布資訊(不只有1月份),付款第一名是Apple Music(1.63億美元),第二是Spotify(1.52億美元),第三是Google(3200多萬美元)。

MLC的運作架構大致是這樣:

  • 創作者自己,或透過版權公司,或先前的集體管理團體(CMO)向MLC進行作品登記。
  • 串流平台(包含下載)向MLC進行登記,同時提供月報表型態的利用紀錄,並支付表定權利金(注意,這是即時要求,以縮短拖延支付情況)
  • MLC開始比對登記資料庫的作品登記及利用紀錄。
  • 依據比對結果即予支付權利人(創作者自己,或版權公司,或集體管理團體(CMO))
  • MLC另會會作透明度報告,將無法完成比對的部分公開,持續蒐集外部反映資料持續比對,持續分配權利金。

圖片取自:ML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