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創作 中國法院認為違反著作權法及公平交易法(不正競爭)

二次創作基本上就是有涉及著作改作等問題,也有公平交易法(不正競爭)問題,只是因為司法不出手,導致大家也習慣討論不休。

以知名創作、腳色,自行發想,再創作,甚至作為商業營運標的,當然有問題。

台灣早年判決《灌籃高手二部》,中國前一陣子判決《此間的少年》一案,再再顯示司法正嚴肅看待二次創作問題。

創作二部曲 兩岸已各有判決先例

檢察機關起訴谷阿莫一案,也顯示台灣對此一現象也是開始重視。

<新聞評論員>檢察機關就著作物二次創作,在谷阿莫一案畫下紅線

北京海淀區法院發佈的資料顯示,手遊《夢想海賊王》擅用《海賊王》動畫角色,被判決侵權,須賠償300萬元等。前一陣子《此間的少年》一案,判賠金額則為188萬。

新聞:國產手游擅用《海賊王》角色 被判侵權並賠償300餘萬元

取自:集英社 http://books.shueisha.co.jp/items/contents.html?isbn=978-4-08-8815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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