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是少數承認加密貨幣為合法支付工具的已開發國家,但仍非法償貨幣,並以投資商品角度監管。(目前承認其為法償貨幣之國家:瑞典、以色列)
日本產經省(經濟部)已經發表"區塊練運用於內容產業之可行性"研究報告(2018.3)
日本音樂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對於區塊鍊看法較為保守,原因在於此部分日本發展甚早,運作成熟,改變反而可能造成成本增加。(1)
Binded 進行照片的權利認證,日本 Spotify 以
區塊鏈進行資料庫管理,均屬內容產業對於區塊鍊技術之應用。
運用區塊鏈打造的數位內容物(如音樂、電子書等)二手買賣平臺-ASOBI MARKET,預計2019年上線營運。
日本產經省:部分日本內容產業(例如音樂)已有相當成熟的市場運作機制來處理授權和分潤等議題,故建議以獨立音樂及業餘創作人為實務上優先推行運用區塊鏈進行權利管理的對象。
日本尚無虛擬貨幣涉訟案例。
日本著作權法規定視聽著作之著作權歸屬於單一主體(自然人或法人),權利管理較為簡便,因此尚未看到類似的討論。(2)
附註:
(1)高松孝行:JASRAC(日本國內最大的音樂著作集體管理
團體)這類已經運作多年的組織,它們都有一套相當成熟的管理模式,為了採
用一項技術而改變現行運作方式所產生的機會成本太高,要這類組織全面接
受區塊鏈並不容易。
(2)高松孝行
來源:
經濟部甫完成"區塊鏈於著作權及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之應用結案報告書",可參考處不少,茲以相關技術在日本內容產業之部分,尤其是音樂部分為核心,摘錄整理如上。
林發立律師目前服務於萬國法律事務所,自1993年起提供企業法律服務。長期關注:商務策略方案;娛樂法 及 文創法;專利糾紛;AI法律;醫藥、化妝品及連鎖事業法遵事項;特殊訴訟事件。本站整理系列文章、FAQ、公開資源索引與重點案例,作為官方內容入口。
訂閱:
張貼留言 (Atom)
第3章|韓國標準合約到底綁了什麼?
導言 NewJeans 案真正讓人看見的,從來不只是「藝人能不能解約」,而是韓國偶像產業裡,一份專屬契約到底綁了多少東西。它綁的不是單純七年期間而已,而是從 全經紀管理、收益分配、團名商標、著作權與內容歸屬,到青少年與練習生保護 的整體產業秩序。這也是韓國標準合約最值得台灣重新理...
-
林發立律師自1993年起從事法律工作,目前是萬國法律事務所的資深合夥人,主要經驗包括商務策略方案;娛樂法及文創法;專利糾紛;AI法律;醫藥、化妝品及連鎖事業法遵事項;特殊訴訟事件。近年主辦台灣重要的LED專利鉅額侵權事件,另外特別關注在AI對產業的影響,並處理台灣多件影視娛樂文創...
-
我們多次提示,思考生成式 AI 著作權問題,其實有兩條主線:一是 AI 訓練/機器學習是否涉及著作權侵害 ;二是 AI 產出物及其附隨衍生著作的保護問題 。今天談的「AI 生成內容算不算著作?」就跟第二條主線有關。 您也許讀來沒有太大感覺。算不算著作,真有那麼重要嗎? 換個角度說...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