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區塊鍊在內容產業之應用 - 以音樂為核心

日本是少數承認加密貨幣為合法支付工具的已開發國家,但仍非法償貨幣,並以投資商品角度監管。(目前承認其為法償貨幣之國家:瑞典、以色列)

日本產經省(經濟部)已經發表"區塊練運用於內容產業之可行性"研究報告(2018.3)

日本音樂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對於區塊鍊看法較為保守,原因在於此部分日本發展甚早,運作成熟,改變反而可能造成成本增加。(1)

Binded 進行照片的權利認證,日本 Spotify 以 區塊鏈進行資料庫管理,均屬內容產業對於區塊鍊技術之應用。

運用區塊鏈打造的數位內容物(如音樂、電子書等)二手買賣平臺-ASOBI MARKET,預計2019年上線營運。

日本產經省:部分日本內容產業(例如音樂)已有相當成熟的市場運作機制來處理授權和分潤等議題,故建議以獨立音樂及業餘創作人為實務上優先推行運用區塊鏈進行權利管理的對象。

日本尚無虛擬貨幣涉訟案例。

日本著作權法規定視聽著作之著作權歸屬於單一主體(自然人或法人),權利管理較為簡便,因此尚未看到類似的討論。(2)

附註:
(1)高松孝行:JASRAC(日本國內最大的音樂著作集體管理 團體)這類已經運作多年的組織,它們都有一套相當成熟的管理模式,為了採 用一項技術而改變現行運作方式所產生的機會成本太高,要這類組織全面接 受區塊鏈並不容易。
(2)高松孝行

來源:
經濟部甫完成"區塊鏈於著作權及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之應用結案報告書",可參考處不少,茲以相關技術在日本內容產業之部分,尤其是音樂部分為核心,摘錄整理如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