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智慧財產權,其實是有套國際共同遵守的秩序的,而且透過國際條約型態,要求各國內國法大致要跟上。之前 #CPTPP (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可能是大家近期比較印象深刻的例子,還有包括「#專利連結」制度的討論。
因為共遵的國際秩序,中國其實也沒法完全置身事外。雖然中國智慧財產權制度的建立較晚,但實質上多數就是依賴來自於美國的經驗、指導,但落實之後,基於中國現實制度關係,產生執行落差。尤其是地方保護主義問題,讓諸多外商(尤其美商)在尋求法律保護上吃悶虧,成為嚴重的問題,埋下衝突種子。
中國中央政府知道問題之迫切,在2018年10月26日第13届人大常會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专利等知识产权案件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决定」(以下稱「決定」),於2019年起,立即將重要的智慧財產權案件,收攏至最高人民法院,讓國家政策與司法實踐緊密連結,冀圖減少地方利益的糾葛。我在2018/10/29這篇介紹已經指出來:
川普要「處理中國盜竊美國企業智慧財產權」,但美國本身及中國,都有很多具體的司法機制可以處理,但2019迄今,其實未見明顯的,二國相關智慧財產權司法案件有突增趨勢。
或者說是「環境」、「司法以外」的問題,那這個討論就廣泛且困難了,翻翻政論家、經濟學家、股市投資專家各有看法之情況就可以知道,我們在這不必錦上添花。
不過,落實在實務上的影響是有的,二國壁壘形成之後,台灣必然會在現勢要求下,加強行政態度、法律制度關於秘密保護,智慧財產權投資。這是實際從事研發的單位、團體或個人,在觀戰之外必須切實體認的情況。
1.#專利 的申請上,必須加強台灣加上主要國家申請工作(美國及中國是必須的),在委辦時,必須簽保密協定(#NDA,需要現成版本請洽詢)。我最近遇到的例子,是2小時內接到電話委託,議定好NDA,開始寫案送件。
2.#營業秘密 保護上,成為顯學跟這態勢有關,在刑事提出告訴偵查上,比以往機會提高很多。但關鍵還是快速的蒐證分析,沒有做好,法務部頒「檢察機關辦理重大違反營業秘密法案件注意事項」,尤其「釋明表」將會填不出來。
3.#競業禁止,基於二個原因,有復甦跡象:(1)以上所說的這個環境大勢;(2)其要件之一,勞動基準法第9條之1第1項2款「營業秘密」相對於以往,比較有機會成功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