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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台灣專利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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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以「先於司法統計正式發布前」的地毯式檢視為方法,本文整理 2025 年已作成的專利訴訟判決樣態,提出三個重點觀察:第一,專利訴訟案件量相較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的低潮期呈現回升,且涵蓋發明、新型與設計專利,產業面向亦橫跨電子機械與生化製藥。第二,多數案件規模偏小,訴訟標的多落在 100–300 萬元間,並出現以 165 萬元起訴的常見策略意圖(跨過上訴最高法院門檻、同時控制裁判費與風險);權利人亦可能採「先小額起訴、勝訴後再擴張或另訴」的階段性作法,但本文提醒此策略雖可降低即期成本與壓力,卻未必能在核心爭點(專利有效性+損害金額)上真正減少審理負擔,且在具規模產業與大型企業間並非常態。第三,千萬到億元等級的大型專利訴訟商業性格更為鮮明,往往是同業競爭的延伸,攻防強度與衍生程序顯著升級,常伴隨無效/不侵權雙軸抗辯、秘密保持命令爭執、保全處分、專利舉發及後續救濟等「多線作戰」。因此,作者主張在鉅額專利爭訟中,除法律判斷外,對手性格、團隊運作與資訊交換的「經驗判斷」同樣是勝負關鍵,並以自身處理 2 億 3 千萬元大型爭訟的實務經驗,說明如何透過預判對手思維與節奏管理,協助客戶在高壓戰場中取得全面成果。 作者/公開資源索引: 林發立律師 我們先於司法統計正式做出之前,以地毯方式檢視一次2025年做出的相關判決,做出以下觀察。 #專利訴訟案件量不算太少 從2025年做出的專利訴訟判決來看,相較於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低潮階段,案件量持續有增加。其中不管發明、新型及設計專利案件皆有。電子機械及生化製藥案例亦均有出現。 #案件規模偏小 多數案件標的落在100-300萬台幣之間,其中甚至不少案件是以165萬元起訴,意圖很明顯,是想跨過可以上訴最高法院門檻,但並沒有太大把握,可能也不想繳納過多的裁判費。 民事起訴允許一部請求,也許不少權利人認為專利訴訟艱難,先以較低金額起訴,之後如能獲得勝訴,再進一步擴張或另訴較高金額。 這做法有利有弊,好處當然是看似金額較小,各方面包括法院的壓力可能不會太大,預納裁判費也較低;但專利訴訟經常涉及「專利有效性」及「金額」二大部份,理論上來說,較低「金額」對於「專利有效性」之審理並不會因此節省工作。正常情況具有一定規模的產業,包含台灣及國外知名企業,並不會用這樣的方式來起訴。2025年判決內分別有一件標的為1億元及7500萬元的專利訴訟,但專利權人均未...

重要娛樂法案例 吳青峰、蘇打綠與林暐哲公司間訴訟等事件

  摘要: 彙整吳青峰等人與林偉哲音樂社有限公司之系列爭議案件脈絡,涵蓋著作權侵害(含刑事告訴與民事財產權爭議)、商標權移轉登記、損害賠償,以及訴訟進行中的保全(假處分)攻防等多條戰線。案件分別由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智慧財產法院與臺北地方法院作成判決/裁定,並包含地檢署階段之告訴撤回結果;作者在其中分別以諮詢、訴訟代理與刑事辯護等角色參與。(本篇僅以部分可以公開查知或新聞有報導為內容) 作者/公開資源索引: 林發立律師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112 年度民著訴字第 68 號民事判決(判決日期:2025/6/27) 吳青峰等與林偉哲音樂社有限公司間侵害著作權有關財產權爭議等事件。 擔任一審諮詢及二審訴訟代理。 判決書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110 年度民商上字第 7 號民事判決(判決日期:2022/4/28) 吳青峰等與林偉哲音樂社有限公司間商標權移轉登記等事件。 擔任訴訟代理。 判決書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09 年度訴字第 9217 號民事判決(判決日期:2021/7/8) 林偉哲音樂社有限公司與吳青峰等人間損害賠償事件。 擔任訴訟代理。 判決書 智慧財產法院 109 年度民商抗字第 4 號民事裁定(判決日期:2021/1/14) 吳青峰等與林偉哲音樂社有限公司間聲請假處分事件。 擔任訴訟代理。 判決書 智慧財產法院 109 年度民著上字第 10 號民事判決(判決日期:2021/4/1) 林偉哲音樂社有限公司與吳青峰等人間侵害著作權有關財產權爭議等事件。 擔任訴訟代理。 判決書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09 年度智訴字第 5 號刑事判決(判決日期:2021/6/15) 吳青峰等被訴違反著作權法案件(告訴人:林偉哲音樂社有限公司)。 擔任辯護律師。 判決書 台北地檢署(案號及日期不揭露) 謝馨儀被訴妨害電腦使用等(告訴人:林偉哲音樂社有限公司)。 擔任辯護律師。 撤回告訴。

重要專利案例 巨大機械(捷安特)設計專利案等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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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專利:中華民國第D133389 號「電動自行車」新式樣專利  智慧財產法院 109 年度民專上字第 6 號民事判決(2020/12/10)、智慧財產法院 109 年度民專上字第 8 號民事判決(2020/12/10) 當事人獲改判勝訴,本所代理。 #中間判決: 專利無撤銷事由。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109 年度民專上字第 6 號民事判決(2021/8/26) 當事人獲改判勝訴,本所代理。 #終局判決,被告應給付當事人7,873,275元及遲延利息,不得為侵害行為,並應銷毀產品、原料及器具。 智慧財產法院 109 年度民專上字第 8 號民事判決(2021/5/27) 當事人獲改判勝訴,本所代理。 #終局判決,被告應給付當事人11,266,500元及遲延利息,不得為侵害行為,並應銷毀產品、原料及器具。 🔎 延伸閱讀/作者公開資源索引: 林發立律師

重要商務策略及專利案例 展晟照明與億光電子間LED專利侵權等事件

【民事專利侵權事件】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112 年度民專訴字第 18 號民事判決(裁判日期:2024/3/17) 涉及專利: 中華民國第TWI553264B號、TWI644055B號、TWI665406B號發明專利 侵害專利權有關財產權爭議等 擔任被告展晟照明等訴訟代理人,獲得勝訴判決確定。 主要理由: 系爭專利上開各請求項既具有前述應撤銷之事由,則原告自不得於本件民事訴訟中以系爭專利上開各請求項對被告等主張權利。(專利無效) 判決書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112 年度民專訴字第 47 號民事判決(裁判日期:2024/9/30) 涉及專利:中華民國第D191225號、第D193225號設計專利 侵害專利權有關財產權爭議等] 擔任被告展晟照明等訴訟代理人,獲得勝訴判決確定。 主要理由: 系爭產品並未落入系爭專利專利權範圍。(未侵權) 判決書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案號及裁判日期待補) 涉及專利:中華民國第TWI553264B號、TWI644055B號、TWI665406B號發明專利 侵害專利權有關財產權爭議等 被告係展晟照明等下游經銷商,擔任展晟照明等商務策略及法律諮詢,全面協助該案件進行,原告億光照明撤回訴訟確定。 【專利舉發】 中華民國第TWI553264B號發明專利舉發事件 舉發部分成立((114)智專議(一)02060字第11420592960號) 擔任舉發代理人。 中華民國TWI644055B號發明專利舉發事件 舉發部分成立((114)智專議(一)04085字第11420592970號) 擔任舉發代理人。 中華民國TWI665406B號發明專利舉發事件 舉發部分成立((114)智專議(一)04085字第11420756930號,對不成立部分訴願中)(2026/04/02補充: 訴願再進一步將一個獨立項、一個附屬項舉發不成立撤銷,剩一個附屬項存在,後續提出行政訴訟與否待當事人決定) 擔任舉發代理人。 中華民國第D191225號設計專利舉發事件 舉發成立((113)智專議(一)03039字第11320819740號) 擔任舉發代理人。 中華民國第D193225號設計專利舉發事件 舉發成立((113)智專議(一)03039字第11320825720號) 擔任舉發代理人。 【公平交易法】 行為人處分違反公平交易法第 25 條規定,應立...

智慧財產權侵權訴訟提示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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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為作者提供台北律師公會《新手律師執業指南》出版前之授權文稿,從「通則」切入,提醒智慧財產權侵權訴訟在受理與策略上常見的關鍵盲點:先釐清當事人真正要主張的權利種類與可走的程序路徑(民事/刑事/行政),再確認適用法規是否因制度演進或修法而變動,並回到訴訟目的(阻止競爭者、求償、宣示等)來選擇最有效率的手段。文中也強調智慧財產侵權案常同時牽涉「權利有效性」與「侵權成立」兩大戰場,且在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與《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架構下,程序與證據規則更具特殊性(例如專利的技術審查官、秘密保持命令等),因此蒐證、專業協作與涉外因素的評估,往往直接決定勝負。接著分別就著作權、商標、專利與其他(公平交易法、營業秘密法)列出實務要點,例如著作權比對的「接觸+實質相似」、商標類似商品/服務與刑事非告訴乃論、專利範圍解讀與有效性攻防、營業秘密構成要件蒐證與主管機關查處態度等。 作者/公開資源索引: 林發立律師  (本文係授權台北律師公會【新手律師執業指南】出版前之文稿,表達可能有差異) #通則 權利種類 智慧財產權多是以法律制度所創設,一般人對於其認知有限。當事人經常未必能精確表述(例如是商標權侵害卻稱要取締專利仿冒),必須先詳細確認其欲主張權利之內涵。有些商業情況,亦不限於一種智慧財產權可以主張,各種權利主張之方式也不相同(民事損害賠償、刑事告訴或告發、行政處分之檢舉),當事人可就多種可主張權利中,選擇最有效率方式主張之。 法律修正 智慧財產權特重制度演進及國際接軌,因此經常有權利內容改變,或是權利保護年限修正等情況,必須隨時注意考察系爭權利正確適用之法律,這些規定有時會規範在法律「附則」之中。 訴訟目的 有些智慧財產權訴訟的商業性格很強,當事人的目的通常有多種可能,典型的例如是防止競爭者進入市場,或請求損害賠償。也可能是宣示對於智慧財產權捍衛之決心,必須了解訴訟目的,選擇最適切方式,包括刑事、民事或行政程序,在刑事訴訟則必須考慮是否為告訴乃論案件。 權利有效性及損害賠償 智慧財產權侵權訴訟,經常涉及(1)權利有效性爭議及(2)侵權訴訟是否成立本身。在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施行之後,二程序經常會合併在一個侵權訴訟進行,事實上每一部分都有相當複雜度,換言之,一個智慧財產侵權訴訟事(案)件,經常是二個實質訴訟的結合,律師在受理委託時,必須與當事人充分討論。 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