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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台灣專利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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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以「先於司法統計正式發布前」的地毯式檢視為方法,本文整理 2025 年已作成的專利訴訟判決樣態,提出三個重點觀察:第一,專利訴訟案件量相較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的低潮期呈現回升,且涵蓋發明、新型與設計專利,產業面向亦橫跨電子機械與生化製藥。第二,多數案件規模偏小,訴訟標的多落在 100–300 萬元間,並出現以 165 萬元起訴的常見策略意圖(跨過上訴最高法院門檻、同時控制裁判費與風險);權利人亦可能採「先小額起訴、勝訴後再擴張或另訴」的階段性作法,但本文提醒此策略雖可降低即期成本與壓力,卻未必能在核心爭點(專利有效性+損害金額)上真正減少審理負擔,且在具規模產業與大型企業間並非常態。第三,千萬到億元等級的大型專利訴訟商業性格更為鮮明,往往是同業競爭的延伸,攻防強度與衍生程序顯著升級,常伴隨無效/不侵權雙軸抗辯、秘密保持命令爭執、保全處分、專利舉發及後續救濟等「多線作戰」。因此,作者主張在鉅額專利爭訟中,除法律判斷外,對手性格、團隊運作與資訊交換的「經驗判斷」同樣是勝負關鍵,並以自身處理 2 億 3 千萬元大型爭訟的實務經驗,說明如何透過預判對手思維與節奏管理,協助客戶在高壓戰場中取得全面成果。 作者/公開資源索引: 林發立律師 我們先於司法統計正式做出之前,以地毯方式檢視一次2025年做出的相關判決,做出以下觀察。 #專利訴訟案件量不算太少 從2025年做出的專利訴訟判決來看,相較於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低潮階段,案件量持續有增加。其中不管發明、新型及設計專利案件皆有。電子機械及生化製藥案例亦均有出現。 #案件規模偏小 多數案件標的落在100-300萬台幣之間,其中甚至不少案件是以165萬元起訴,意圖很明顯,是想跨過可以上訴最高法院門檻,但並沒有太大把握,可能也不想繳納過多的裁判費。 民事起訴允許一部請求,也許不少權利人認為專利訴訟艱難,先以較低金額起訴,之後如能獲得勝訴,再進一步擴張或另訴較高金額。 這做法有利有弊,好處當然是看似金額較小,各方面包括法院的壓力可能不會太大,預納裁判費也較低;但專利訴訟經常涉及「專利有效性」及「金額」二大部份,理論上來說,較低「金額」對於「專利有效性」之審理並不會因此節省工作。正常情況具有一定規模的產業,包含台灣及國外知名企業,並不會用這樣的方式來起訴。2025年判決內分別有一件標的為1億元及7500萬元的專利訴訟,但專利權人均未...

重要專利案例 到店取貨相關專利案等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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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整理所處理在店配取貨發展歷史上重要的法律戰役,這是今日「店到店」等商業型態之所以能百家爭鳴的重要原因之一。「到店取貨」相關專利攻防的兩條關鍵戰線與最終成果:其一為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106 年度行專訴字第 41 號判決,涉及中華民國 I231439 號發明專利「結合複數區域分店與電子商店的系統」,透過代理舉發(行政爭訟)路徑,最終達成專利無效確定;其二為最高行政法院 104 年度判字第 352 號判決,涉及中華民國 M361066 新型專利「網路交易之商品付款及配送裝置」,同樣由代理舉發一路推進至最高行政法院,並由最高行政法院以極少見方式自為判決,確立專利無效。並一併提示最高行政法院 104 年 4 月份第 1 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決議在此類案件中的指標意義。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06年度行專訴字第41號判決 相關專利: 中華民國I231439 號發明專利「結合複數區域分店與電子商店的系統」 代理舉發,專利無效確定。 判決書 最高行政法院104年4月份第1 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決議 決議 最高行政法院104年度判字第352號 相關專利:中華民國M361066新型專利「網路交易之商品付款及配送裝置」 代理舉發,專利無效確定(最高行政法院自為判決)。 判決書 🔎 延伸閱讀/作者公開資源索引: 林發立律師

重要商務策略及專利案例 展晟照明與億光電子間LED專利侵權等事件

【民事專利侵權事件】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112 年度民專訴字第 18 號民事判決(裁判日期:2024/3/17) 涉及專利: 中華民國第TWI553264B號、TWI644055B號、TWI665406B號發明專利 侵害專利權有關財產權爭議等 擔任被告展晟照明等訴訟代理人,獲得勝訴判決確定。 主要理由: 系爭專利上開各請求項既具有前述應撤銷之事由,則原告自不得於本件民事訴訟中以系爭專利上開各請求項對被告等主張權利。(專利無效) 判決書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112 年度民專訴字第 47 號民事判決(裁判日期:2024/9/30) 涉及專利:中華民國第D191225號、第D193225號設計專利 侵害專利權有關財產權爭議等] 擔任被告展晟照明等訴訟代理人,獲得勝訴判決確定。 主要理由: 系爭產品並未落入系爭專利專利權範圍。(未侵權) 判決書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案號及裁判日期待補) 涉及專利:中華民國第TWI553264B號、TWI644055B號、TWI665406B號發明專利 侵害專利權有關財產權爭議等 被告係展晟照明等下游經銷商,擔任展晟照明等商務策略及法律諮詢,全面協助該案件進行,原告億光照明撤回訴訟確定。 【專利舉發】 中華民國第TWI553264B號發明專利舉發事件 舉發部分成立((114)智專議(一)02060字第11420592960號) 擔任舉發代理人。 中華民國TWI644055B號發明專利舉發事件 舉發部分成立((114)智專議(一)04085字第11420592970號) 擔任舉發代理人。 中華民國TWI665406B號發明專利舉發事件 舉發部分成立((114)智專議(一)04085字第11420756930號,對不成立部分訴願中)(2026/04/02補充: 訴願再進一步將一個獨立項、一個附屬項舉發不成立撤銷,剩一個附屬項存在,後續提出行政訴訟與否待當事人決定) 擔任舉發代理人。 中華民國第D191225號設計專利舉發事件 舉發成立((113)智專議(一)03039字第11320819740號) 擔任舉發代理人。 中華民國第D193225號設計專利舉發事件 舉發成立((113)智專議(一)03039字第11320825720號) 擔任舉發代理人。 【公平交易法】 行為人處分違反公平交易法第 25 條規定,應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