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聲明與輿論能改變什麼?
娛樂產業很習慣麥克風與鎂光燈。經紀糾紛一旦發生,通常也很難脫離大眾注目。只是,和作品宣傳的單線發展不同,爭議事件會隨著事態發展不斷變形;若再加上司法程序介入,局勢更不一定會照當事人原本想像的方向前進。此時,和有經驗的律師一起研判,包括公關在內的危機管理行動,就變得非常重要。
這也是娛樂案件與一般民商糾紛很不一樣的地方。有備而來的一方,往往會依照既定步調,一面提出法律主張,一面發出公開說明;另一方及其律師團,則必須能夠立即而適切地回應。
NewJeans 案就是這樣揭開序幕的。雖然成員早在 2024 年 11 月 13 日就已向 ADOR 發出催告改正的通知,但外界真正意識到事件全面爆發,仍然是 2024 年 11 月 28 日的公開記者會(時間軸請參見附錄A )。當天,成員對外宣示將終止與 ADOR 的專屬合約;隔日,ADOR 迅速發表聲明,主張專屬合約仍然有效,且效力將持續至 2029 年 7 月。之後,ADOR 又在 2024 年 12 月 3 日提起專屬合約效力確認之訴,並於 2025 年 1 月 13 日聲請禁止成員另行簽訂廣告契約等假處分,都伴隨著公開聲明;NewJeans 一方則在 2025 年 2 月 7 日公開以 NJZ 為新名稱對外操作,ADOR 於三天後的 2 月 10 日隨即也以公開聲明要求媒體仍使用「NewJeans」作為正式團名;3 月 7 日假處分案開庭,3 月 21 日法院作成對 ADOR 有利的假處分裁定,也都有公開說明。[1][2]
這些聲明與動作,都不是單純的新聞稿或訪問稿。藝人與公司各有盤算,對外表達通常都經過法律與公關層面的反覆斟酌。外界常以為,這類聲明是在向法院喊話;其實那只是其中很小的一部分。更準確地說,這是一種高度複雜的危機管理活動。雙方都很清楚,自己打的從來不只是一場官司而已,而是同時在打敘事、信任、商業秩序與市場預期。
一、NewJeans 幾次公開命名與操作,ADOR 又怎麼回應
在這個案子裡,名稱本身就是戰場,公開發言則是戰術的一部分,一直到今天,都沒有停過。
先看 2024 年 11 月 28 日的記者會。NewJeans 直接對外說明,與 ADOR 的關係已無法繼續。這不是法庭語言,而是和外界對話。對話的對象,當然包括粉絲,但更重要的,也包括合作方、品牌方、平台與海外市場。她們要讓市場知道,這不是一時情緒,而是一個已經準備往下一步走的決定。從當天對外傳達的內容來看,核心訊息大致有幾個:
第一,與公司之間的信賴已經喪失,而且不是單一事件,而是由多個理由累積而成;
第二,她們決定離開 ADOR;
第三,希望既有活動仍能正常續行;
第四,NewJeans 這個名稱短期內可能無法繼續使用,但並不表示放棄;
第五,部分以英語對外說明,也有同步向海外市場喊話的意思。[3]
ADOR 在次日的聲明則非常集中。重點是把問題直接拉回「單方主張信賴破裂,並不足以構成解約理由;專屬合約仍然有效」這件事上。之後 ADOR 於 12 月 3 日提起專屬合約效力確認訴訟,再於 2025 年 1 月 13 日聲請假處分,整個節奏都在向市場反覆傳達一個訊息:這不是藝人說終止就終止,公司已經決定、也準備好會把正式法律手段一路走完。[4]
接著是 2025 年 2 月 7 日,成員透過新 Instagram 帳號宣布將以 NJZ 名義活動,並公開以「NJZ」為識別的形象內容。這也是一種很典型的市場操作:不先透過司法程序取得名稱確認,而是直接測試市場能不能跟著成員走,接受新的識別入口。ADOR 意識到此事的影響,於 2 月 10 日立刻聲明要求媒體仍使用「NewJeans」作為正式團名,理由是專屬合約仍然有效,終止主張只是藝人們的單方說法。[4]
再來是 2025 年 3 月 7 日的假處分開庭。韓國和台灣一樣,這類民事或保全程序通常不以當事人親自出庭為必要,律師可以代理;但當天 NewJeans 全員現身,本身就是一種訊號。它至少同時對兩個對象說話:一個是法庭,讓法官感受到成員對案件的認真與嚴肅;另一個是市場,讓外界看到,在 ADOR 一連串法律動作之下,她們仍然沒有退讓。等到 3 月 21 日法院作成對 ADOR 有利的假處分後,聲明與媒體操作的重要性雖未消失,但重心已逐漸回到本案審理與後續市場消化。[4]
二、聲明說給誰聽
看懂這一連串交鋒之後,接下來要問的,是娛樂案件中的聲明或輿論操作,到底是說給誰聽。
很多人一看到公開記者會、新聞稿或社群發文,就會直覺以為那是在對法院說話,或者是在替訴訟加分。這種理解太簡單了。至少在娛樂產業裡,大部分公開聲明的第一收件人,往往不是法官。
(一)首先毫無疑問,是與大眾對話
聲明最直接的對象,當然是大眾。但這裡的大眾,不只是一般網友,也不只是粉絲,而是整個外部市場:媒體、品牌、平台、主辦方、投資人、商業合作方,以及所有正在觀望、但尚未做出決定的人。
藝人的市場力量,最直接來自粉絲支持,所以穩住粉絲當然很重要。抓住粉絲,才有聲量,才有談判空間,也才有繼續對抗的底氣。不過,真正更現實的面向,是合作方。藝人若能藉由聲明穩住合作方,甚至鼓勵合作方在風險尚未明朗前仍願意繼續合作,對抗原公司的能力就會大幅提升。問題在於,這件事通常沒有藝人想像得那麼容易。
前面幾章其實已經一再提過,合作方不是粉絲。合作方有法遵義務、有契約風險、有商譽成本,判斷方式跟社群上的情緒支持完全不同。也因此,聲明與輿論操作固然可能影響市場氣氛,但若想直接靠聲明把合作方拉到自己這一邊,往往要比當事人期待得困難得多。這也是為什麼 ADOR 在 11 月 29 日、12 月 3 日、1 月 13 日接連作出聲明與法律動作,期盼效果不只在法庭,而是在第一時間把品牌與合作方再度推回觀望位置。[4]
(二)不要想著給訴訟什麼推力,先想它會不會扣分
擅長整天與媒體打交道的娛樂產業,很容易忽略這一點。公開聲明不一定會替訴訟加分;不當的公關操作,反而很可能替自己帶來負面效果。這是一件幾乎一定要和有經驗律師一起處理的事。
在這樣的制度下,公開聲明要檢查三種風險。
第一,說得太滿。外面講得斬釘截鐵,進到法院卻拿不出相應證據,前後落差立刻會被對方抓住。
第二,把法律問題說成純情緒問題。感受當然可以真實,但法院要處理的是法律上可評價的事實。如果聲明過度依賴情緒動員,卻沒有對應到契約義務、催告程序或具體違約態樣,反而可能讓法官覺得那只是施壓。
第三,提前暴露戰略。尤其在假處分、保全這類速度很快的程序裡,任何一句公開表述,都可能被對方拿去重組成不利自己的說法。
因此,對娛樂案件當事人來說,聲明最重要的,不能只是想「能不能幫訴訟加油」,還要同時評估「會不會先替自己扣分」。
三、時機比說得多更重要
娛樂案件還有一個很現實的問題:你不說,別人就會幫你說。
這也是為什麼即時回應那麼重要。因為在高度媒體化的案件裡,第一波敘事往往最有力量。不過,即時回應不等於需要一次把所有話說完。很多時候,最好的回應方式,是先穩住最核心的訊息,留下調整空間。因為案件還在發展,事實還在整理,法律程序也遠遠沒有結束。框架要及時守住,但不要過度溢出。
從 NewJeans 案看,ADOR 在這一點上的節奏其實相當清楚。2024 年 11 月 28 日 NewJeans 記者會宣示終止,ADOR 11 月 29 日立即表明「專屬合約仍有效」;2025 年 2 月 7 日藝人宣布更名為 NJZ,ADOR 2 月 10 日立刻要求媒體仍使用「NewJeans」。不得不說,ADOR 的公開操作在時機上相當即時而清楚;即便內容相同,只要晚了幾天,市場效果就可能打折扣。[4]
四、不一定要自己說,讓別人替你說有時更有效
雖然本章談的是聲明與輿論操作,但還有一個值得產業重視的領域,就是「支持意見」。
在美國法系裡,較正式的制度是法庭之友(amicus curiae),允許和案件有重大制度利害關係、但不是當事人的團體,向法院表達意見。這和娛樂案件中「由產業替某一方說話」有一點神似,但程序上並不相同。前者是在正式訴訟程序內發聲;後者多半是在程序外,以聲明、新聞稿或媒體投書的方式出現。不過,後者一樣可能被當事人納入自己的論述,甚至整理後呈交法院,作為支持整體產業秩序觀點的材料。[5]
在 NewJeans 案裡,2024 年 12 月事件發生以後,至少可以看到幾波相當明確的產業表態。12 月 3 日,韓國經紀公司團體韓國經紀聯盟(KMF)就公開表示,NewJeans 單方宣示終止專屬合約,可能動搖韓國娛樂產業的核心原則,並強調藝人與公司之間的專屬合約是建立在長期累積的互信之上,爭議本身不能當然使契約失效。之後,韓國音樂內容協會(KMCA)也在 12 月 13 日出面,將事件放進所謂「tampering」與產業秩序的框架內,主張藝人應先回到契約、透過對話或司法途徑處理爭議,並強調其本身負責 Circle Chart 的制度運作。從公開報導來看,KMCA 前面也明確提到,此前已有韓國演藝製作人協會(KEPA)先行表態。[6][7]
這些意見在訴訟上未必具有直接證據力,但對公司一方很有幫助,因為它們可以把案件從「公司和藝人的私人紛爭」往上提升成為「整個產業是否還能維持投資與契約秩序」的問題。這一點對 ADOR 的主張非常重要,尤其在沒把握法院對娛樂產業認知程度有多少的時候。
相對地,藝人一方當然也不缺支持意見,粉絲就是最直接的支持基礎。只是,粉絲支持通常強在情感與動員,未必強在論述。到了 2025 年 10 月 22 日本案判決前夕,媒體也曾報導有 32 名政治人物、學者、律師、評論員等出面聲援成員,反對活動禁令,這就比較接近「把外部聲音整理成較有重量的公共論述」。[8]
從訴訟技術上再往前一步,還有一種更正式的模式,就是專家證人或專家意見。當事人若要就產業慣行、經紀契約運作、商標市場識別、投資回收結構等問題建立較完整的論證,讓「別人幫忙說」不一定只能停留在媒體戰,也可以在程序內變成更有組織的說法。
五、想清楚自己到底要什麼,模糊不一定不好
公開聲明看起來簡單,真正動筆時,往往心思千萬縷。
你如果要的是粉絲支持,就不能寫得太艱澀、太像訴狀。你如果要的是讓品牌不要立刻逃跑,就不能把局勢講得完全失控。你如果還想保留談判空間,就不適合把對方說到完全沒有餘地。
實務上,當事人與律師之間常常就是卡在這裡:如果律師缺乏產業經驗,不理解當事人除法律以外的期待;如果當事人又把所有想說的話都塞進去,律師只剩下當煞車皮,最後很容易做出一份四不像的聲明。每個目的都想達到,結果每個目的都沒有真正達到。
司法訴訟與整體態勢變化很快,有時不必急著把話說死。就像 NewJeans 在 2024 年 11 月 28 日記者會中,一方面說明「NewJeans」這個名稱短期內可能無法繼續使用,另一方面又沒有立刻把新的名稱入口完全定死。這種保留,有時不是猶豫,而是策略。先讓外界、粉絲與市場自行發展一段時間,再看司法與商業局勢怎麼變化,未必是壞事。[3]
六、操作輿論(?)
輿情操作在這個時代並不罕見,甚至已成為專門產業。不過就娛樂產業的相關爭議來說,通常不至於真的動用到那麼大規模。多數時候,影響輿論的仍是比較傳統的方式:透過粉絲、媒體、評論者、產業人士、支持團體等管道,一層一層把訊息往外送。
就職業法官審理的民事案件而言,這類操作對裁判本身的直接影響其實有限。真正需要小心的,反而是另一種情況:有人會反過來利用司法程序,製造可供媒體轉述的內容,藉此傷害對方。
最典型的情形,就是在公開法庭中,刻意把與本案核心爭點關聯不高、但對外部觀感極有刺激性的內容,以「好像是在主張案件」的方式講出去。法官通常不會輕易被這種說法牽著走,因為法官知道哪些是爭點、哪些只是噪音;但旁聽者與媒體未必有同樣的辨識能力,最後就很容易讓報導失焦。形式上看起來是在法庭內做合法陳述,實質上卻是在借法庭傷害對方。
七、小結
聲明與輿論當然重要。在娛樂產業裡,它們有時比起訴狀更早發生效果,也更早改變市場氣氛。
但聲明及輿論操作,其實也是非常專業的事。NewJeans 案把這件事表現得非常典型。對藝人而言,聲明是保住粉絲、保住市場、保住未來活動空間的工具。對公司而言,聲明則是穩住合作方、穩住投資秩序、穩住契約有效性外部認知的工具。雙方都不是只在向法院說話而已,更多是在向整個市場說話。
不過,市場語言與法院語言終究不是同一種語言。公開說得好,未必直接變成法庭上的勝算;公開說得太滿,卻很可能先在訴訟裡留下破綻。時機、節奏、對象、目的,往往比措辭本身還重要。
註解
【註解1】本章所稱「標準專屬契約範本」,除特別說明外,均指「大眾文化藝術人(歌手中心)標準專屬契約(中文版)—文化體育觀光部告示第2024-0021號(2024.6.3 改正)」,並以本書附錄B所收中文校對版為準。 ↩
【註解2】關於 ADOR 於 2024 年 11 月 29 日主張專屬合約仍有效、2024 年 12 月 3 日提起專屬合約效力確認訴訟、2025 年 1 月 13 日聲請禁止另簽廣告契約等假處分、2025 年 2 月 10 日要求媒體仍使用「NewJeans」、以及 2025 年 3 月 7 日假處分開庭與 3 月 21 日裁定等節點,參見 Yonhap News Agency、allkpop 及 Reuters 相關報導,最後瀏覽日:2026年3月20日。 ↩
【註解3】關於 2024 年 11 月 28 日記者會中,成員對外說明與 ADOR 關係無法繼續、並表示將於 11 月 29 日零時起終止合約,以及其對外同步說明未來活動安排與名稱問題,參見 allkpop, “[Breaking] NewJeans announces contract termination at the emergency press conference, HYBE unaware,” 2024年11月28日,最後瀏覽日:2026年3月20日。 ↩
【註解4】關於 ADOR 隨後之聲明、訴訟與假處分節奏,以及其對市場與合作方所產生之觀望效果,參見 Yonhap News Agency、allkpop 及 Reuters 相關報導,最後瀏覽日:2026年3月20日。 ↩
【註解5】本章所稱「支持意見」,係指程序外之產業團體、專業人士、學者、評論者、粉絲社群或其他外部力量,透過聲明、投書、受訪、社群發言等方式形成之支持論述,與美國法上程序內之法庭之友(amicus curiae)制度並不相同;惟在高度媒體化案件中,兩者都可能對法庭外部的理解框架產生作用。 ↩
【註解6】關於韓國經紀聯盟(KMF)於 2024 年 12 月 3 日公開表示 NewJeans 單方宣示終止專屬合約,可能動搖娛樂產業核心原則,並強調專屬合約建基於長期累積的互信,參見 The Korea Times, “Federation of agencies urges NewJeans to retract contract termination,” 2024年12月3日,最後瀏覽日:2026年3月20日。 ↩
【註解7】關於韓國音樂內容協會(KMCA)於 2024 年 12 月 13 日將事件放入「tampering」與產業秩序脈絡,並提及其運作 Circle Chart,以及公開呼籲應先依專屬合約、對話或司法途徑解決爭議,參見 allkpop, “The Korea Music Content Association advises NewJeans to return to ADOR, threatens to remove artists involved in ‘tampering’ cases from the Circle Chart,” 2024年12月13日,最後瀏覽日:2026年3月20日。 ↩
【註解8】關於 2025 年 10 月 22 日本案判決前夕,有 32 名政治人物、學者、律師、評論員等公開聲援成員、反對活動禁令之報導,參見 TIME 相關報導,最後瀏覽日:2026年3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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