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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聲明與輿論能改變什麼?

本站已搬遷。 新站: https://falilin.com/ 娛樂產業很習慣麥克風與鎂光燈。經紀糾紛一旦發生,通常也很難脫離大眾注目。只是,和作品宣傳的單線發展不同,爭議事件會隨著事態發展不斷變形;若再加上司法程序介入,局勢更不一定會照當事人原本想像的方向前進。此時,和有經驗的律師一起研判,包括公關在內的危機管理行動,就變得非常重要...

第10章|誰擁有那首歌?音樂著作、錄音著作與重錄的法律戰

本站已搬遷。 新站: https://falilin.com/ 一、控制權:從商標到音樂 在娛樂產業裡,團名商標當然重要。商業代言、授權合作、平台上架與各種對外交易,經常都先從團名開始。商標往往是市場辨識的第一線,也是品牌管理最直接的工具...

第9章|團名是誰的?

本站已搬遷。 新站: https://falilin.com/ 第1章到第3章,我們先把 NewJeans 事件放回整個韓國娛樂產業的結構來看。這不是單純的藝人與公司翻臉,也不是只靠粉絲情緒就能說清楚的娛樂新聞。從一開始,它就同時牽涉專屬合約、經紀控制、投資回收、內容製作、品牌經營與市場秩序。第4章到第8章,則把這個結構拆得更細。七年條款為什麼存在,14天改正期為什麼重要,解約為什麼不是一句「我不要了」就完成,記者會為什麼既可能是市場溝通,也可能引爆保全,假處分又為什麼會在終局判決之前,先決定誰還能繼續做生意...

第8章|如果發生在台灣:法律路徑推演

本站已搬遷。 新站: https://falilin.com/ 一、NewJeans事件如果發生在台灣 如果同樣等級的偶像團體衝突發生在台灣,法律路徑會怎麼走?...

第7章|假處分與禁制令的戰場

本站已搬遷。 新站: https://falilin.com/ 假處分常常比本案判決更早決定市場現實。 原因很簡單。娛樂產業的交易節奏很快。藝人一旦出現爭議,空出的市場,隨時有人或其他團體等著補位。品牌不會等到三審確定才決定代言要不要簽,各種商業活動也不會中斷下來,等法院慢慢把誰是誰非判完。誰可以接活動、誰可以用團名、誰可以對外代表團體,這些問題只要法院先在保全程序裡做出一個方向,市場通常就會先跟著那個方向走。...

附錄B 大眾文化藝術人(歌手中心)標準專屬契約(中文版)

  本站已搬遷。 新站: https://falilin.com/ 大眾文化藝術人(歌手中心)標準專屬契約(中文版) 韓國文化體育觀光部告示第2024-0021號(2024.6.3 改正)

第4章|七年條款真的(不)合理嗎?

本站已搬遷。 新站: https://falilin.com/ 今天談韓國偶像合約,很多人第一個反應就是:「七年太長了吧?」 這個直覺不能說錯。對一個十幾歲就進入體系、在最關鍵的青春期被塑造成商品、品牌與公眾形象的藝人而言,七年當然不是一段短時間。問題是,如果只從今天的「七年」往回看,我們很容易看錯真正的歷史脈絡。韓國娛樂法及大眾文化藝人標準合約範本真正要處理的,從來不是單純「七年這個數字合不合理」,而是:在七年限制出現之前,韓國娛樂產業曾經歷過怎樣的真實模樣,所以才走到今天?...

第3章|韓國標準合約到底綁了什麼?

導言 NewJeans 案真正讓人看見的,從來不只是「藝人能不能解約」,而是韓國偶像產業裡,一份專屬契約到底綁了多少東西。它綁的不是單純七年期間而已,而是從 全經紀管理、收益分配、團名商標、著作權與內容歸屬,到青少年與練習生保護 的整體產業秩序。這也是韓國標準合約最值得台灣重新理解的地方:它不是等雙方翻臉後,才交給法院一條一條慢慢猜,而是盡量在合作開始時,就先把最容易爆炸的問題寫進契約。本章就從 NewJeans 案出發,整理韓國標準合約到底先處理了哪些事情,以及這套制度設計,對台灣娛樂法與經紀契約實務有什麼啟發。...

第2章|娛樂法是風暴核心

本站已搬遷。 新站: https://falilin.com/ NJZ(NewJeans)的故事太吸睛了。吸睛到很多人以為:這是一場「史無前例」的偶像風暴;吸睛到連不關心娛樂法的人,也被迫跟著看娛樂新聞、記者會、改名風波、禁制令與本案攻防;甚至一路看到合作方、廣告主、節目、平台如何反應、如何自保——因為誰也不想在權利鏈不穩時,被拖進風暴中心。...

附錄A|NewJeans × ADOR/閔熙珍 × HYBE 時間軸(持續更新)

本站已搬遷。 新站: https://falilin.com/ 附錄A|NewJeans × ADOR/閔熙珍 × HYBE 時間軸(持續更新)

娛樂法:NewJeans案揭開的合約真相 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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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24年末開始的 NewJeans 與 ADOR(HYBE)之間的專屬合約爭議,表面看似娛樂新聞,實務上卻是一場典型的「娛樂法案件」。 大家逐漸注意到演藝及偶像合約關於專屬合約、七年條款、解約程序、團名商標、著作權與 IP、保全/假處分,以及市場交易秩序。這個案子對韓國及台灣都是一面很好的實務鏡子,可以看清理解「娛樂法」合約架構在整個娛樂及媒體產業背後的運作。 本系列將從 NewJeans 事件出發,逐章拆解偶像產業合約背後的權力分配與風險管理。不同於媒體新聞,將為產業、從業者及相關人士帶來更多視角與思考,也會進一步提供娛樂/經紀公司經營者可落地的風險控管思維與操作方法。 (部份全文可以經由 入口頁 前往閱讀) 你可以從哪裡開始讀? 只想快速理解事件:先看 第1章 只想掌握制度核心:先看 第2~5章 正在面對解約/爭議:先看 第6~8章 對團名/商標/IP 有興趣:先看 第9~10章 公關管理與司法交錯:先看 第11~12章 對產業的影響:直接看 第13~14章 全書架構(部份全文可以經由 入口頁 前往閱讀) 第一部|風暴是如何形成的 第1章|娛樂風暴:NewJeans事件全景 第2章|娛樂法是風暴核心 第二部|專屬合約的權力結構 第3章|韓國標準合約到底綁了什麼? 第4章|七年條款真的(不)合理嗎? 第5章|抽成之外:韓國娛樂產業如何用資本、公司與布局製造偶像 第三部|解約為什麼那麼難? 第6章|經紀約解消 第7章|假處分與禁制令的戰場 第8章|如果發生在台灣:法律路徑推演 第四部|團名、商標與著作權 第9章|團名是誰的? 第10章|誰擁有那首歌?音樂著作、錄音著作與重錄的法律戰 第五部|輿論、法院與現實 第11章|聲明與輿論能改變什麼? 第12章|法院看的不是誰的正義,而是契約 第六部|娛樂法的本質 第13章|娛樂產業的結構性與法律 第14章|娛樂法能分配利益、管理風險及實現夢想 本系列會反覆回答的四個核心問題 合約到底怎麼運作? 解約為何不是喊一句就結束? 為何「保全/假處分」會先決定市場? 團名/商標/IP 的真正戰場在哪裡? 更多資源及連結,請前往 入口頁 作者/公開資源索引 https://falilin.blo...

NewJeans 帶來的法律課(35)— 強襲!不要小看閔熙珍的反擊。隱而未宣!資本戰可能正在開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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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以 2026/2/12 閔熙珍於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一審勝訴、判令 ADOR 賠償 255 億韓元為起點,聚焦一審未確定階段仍可能啟動的「假執行/反擔保」攻防,並說明這可能是 NewJeans 事件從法律戰升級為資本戰的關鍵訊號。我們以新聞為前提(雖然消息來源仍少,尚待核實),說明勝訴方若聲請假執行,核心在於先確保日後判決確定時有財產可供執行、避免脫產,但通常須先提出 1/3 至 1/2 的擔保金,換算約 85–130 億韓元,反映勝訴方的決心與資力;敗訴方則可用接近全額的「反擔保」阻止假執行,以避免資產遭扣押與資金調度受阻。我們將進一步分析,假執行的效果不僅是程序上的保全,更可能意在干擾現金流並向市場釋出「債信可能受檢視」的訊號;而 HYBE 若能迅速提出全額反擔保,則同時是在法律上止血、在市場上展示資金實力與穩定信用。整體而言,我們將此攻防視為少見的「法律×資本×信用」高手對決,後續走向值得持續追蹤。 作者/公開資源索引: 林發立律師 *** 2026 年 2 月 12 日,閔熙珍在首爾中央地方法院獲判一審勝訴,判令 ADOR 應賠償 255 億韓元。2 月 25 日,我們又注意到一則帶有強烈法律訊息、卻未必被粉絲圈熱議的新聞:閔熙珍以「勝訴金額」公開喊話 HYBE,試圖以此作為交換籌碼,推動 NewJeans 連串事件的「全面解決」。 同時,市場上也出現若干來源不多、尚難完全核實的資訊(但就時間序與內容而言,具有一定合理性),例如: - (2/23)閔熙珍疑已於 2/20 向法院聲請一審判決「假執行」。 - (2/25)HYBE 疑已於 2/19 對一審敗訴判決提起上訴,並提供「反擔保」292.5 億以避免假執行。 由於消息來源仍少,且非大眾關注焦點,以上內容暫以「可能為真」作為分析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