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聲明與輿論能改變什麼? 取得連結 Facebook X Pinterest 以電子郵件傳送 其他應用程式 - 5月 14, 2026 本站已搬遷。 新站: https://falilin.com/ 娛樂產業很習慣麥克風與鎂光燈。經紀糾紛一旦發生,通常也很難脫離大眾注目。只是,和作品宣傳的單線發展不同,爭議事件會隨著事態發展不斷變形;若再加上司法程序介入,局勢更不一定會照當事人原本想像的方向前進。此時,和有經驗的律師一起研判,包括公關在內的危機管理行動,就變得非常重要... More...
第10章|誰擁有那首歌?音樂著作、錄音著作與重錄的法律戰 取得連結 Facebook X Pinterest 以電子郵件傳送 其他應用程式 - 5月 07, 2026 本站已搬遷。 新站: https://falilin.com/ 一、控制權:從商標到音樂 在娛樂產業裡,團名商標當然重要。商業代言、授權合作、平台上架與各種對外交易,經常都先從團名開始。商標往往是市場辨識的第一線,也是品牌管理最直接的工具... More...
第9章|團名是誰的? 取得連結 Facebook X Pinterest 以電子郵件傳送 其他應用程式 - 4月 30, 2026 本站已搬遷。 新站: https://falilin.com/ 第1章到第3章,我們先把 NewJeans 事件放回整個韓國娛樂產業的結構來看。這不是單純的藝人與公司翻臉,也不是只靠粉絲情緒就能說清楚的娛樂新聞。從一開始,它就同時牽涉專屬合約、經紀控制、投資回收、內容製作、品牌經營與市場秩序。第4章到第8章,則把這個結構拆得更細。七年條款為什麼存在,14天改正期為什麼重要,解約為什麼不是一句「我不要了」就完成,記者會為什麼既可能是市場溝通,也可能引爆保全,假處分又為什麼會在終局判決之前,先決定誰還能繼續做生意... More...
第7章|假處分與禁制令的戰場 取得連結 Facebook X Pinterest 以電子郵件傳送 其他應用程式 - 4月 16, 2026 本站已搬遷。 新站: https://falilin.com/ 假處分常常比本案判決更早決定市場現實。 原因很簡單。娛樂產業的交易節奏很快。藝人一旦出現爭議,空出的市場,隨時有人或其他團體等著補位。品牌不會等到三審確定才決定代言要不要簽,各種商業活動也不會中斷下來,等法院慢慢把誰是誰非判完。誰可以接活動、誰可以用團名、誰可以對外代表團體,這些問題只要法院先在保全程序裡做出一個方向,市場通常就會先跟著那個方向走。... More...
第6章|經紀約解消 取得連結 Facebook X Pinterest 以電子郵件傳送 其他應用程式 - 4月 09, 2026 本站已搬遷。 新站: https://falilin.com/ 台灣可以比較容易離開,韓國先問「你憑什麼走?」——從韓國標準專屬契約範本、NewJeans案到台灣「委任/類委任」看法的對照 NewJeans 事件一路走到今天,很多粉絲最直接的感受其實很單純:如果藝人已經不再信任公司,為什麼不能離開? 這個直覺不能說錯。對一群年輕藝人來說,當她們認為合作基礎已經動搖,甚至覺得繼續留在原來的體系裡,已經不再安全、也不再值得信賴時,外界自然會比較同情藝人。 但娛樂法真正要處理的,從來都不只是「想不想離開」這件事。因為藝人與經紀公司之間的關係,不只是一般合作,也不是單純的勞資關係。它同時牽涉前端訓練、投資、品牌塑造、名稱使用、商標、著作權與其他成果歸屬,也牽涉後端廣告、平台、演出、授權與市場交易秩序。... More...
第5章|抽成之外:韓國娛樂產業如何用資本、公司與布局製造偶像 取得連結 Facebook X Pinterest 以電子郵件傳送 其他應用程式 - 4月 02, 2026 本站已搬遷。 新站: https://falilin.com/ 在本書附錄 A 的時間軸裡,除了外界最注目的主線——也就是 NewJeans 五位成員與 ADOR 之間的專屬合約爭議——其實還有另一條在 2026 年初之後迅速升高的重要軸線:前經紀人閔熙珍與 HYBE 之間的訴訟。... More...
第4章|七年條款真的(不)合理嗎? 取得連結 Facebook X Pinterest 以電子郵件傳送 其他應用程式 - 3月 26, 2026 本站已搬遷。 新站: https://falilin.com/ 今天談韓國偶像合約,很多人第一個反應就是:「七年太長了吧?」 這個直覺不能說錯。對一個十幾歲就進入體系、在最關鍵的青春期被塑造成商品、品牌與公眾形象的藝人而言,七年當然不是一段短時間。問題是,如果只從今天的「七年」往回看,我們很容易看錯真正的歷史脈絡。韓國娛樂法及大眾文化藝人標準合約範本真正要處理的,從來不是單純「七年這個數字合不合理」,而是:在七年限制出現之前,韓國娛樂產業曾經歷過怎樣的真實模樣,所以才走到今天?... More...
NewJeans(NJZ)為什麼會被估到 3000 億、5000 億,甚至 6000 億韓元? 用三張圖看懂韓國標準契約的違約金邏輯 取得連結 Facebook X Pinterest 以電子郵件傳送 其他應用程式 - 3月 14, 2026 本文遷往 falilin.com https://falilin.com/2026/03/15/newjeans-njz-penalty-korean-standard-contract/ More...
六罪不起訴,問題仍未決:陳綺貞案再次印證台灣舊型演藝合約影響產業及粉絲權益 取得連結 Facebook X Pinterest 以電子郵件傳送 其他應用程式 - 3月 13, 2026 本文遷往: https://falilin.com/2026/03/14/cheer-chen-master-recording-copyright/ More...
重要商務策略及文創法案例 恐龍一號有限合夥(基金)及恐龍二號專案 取得連結 Facebook X Pinterest 以電子郵件傳送 其他應用程式 - 2月 28, 2026 恐龍一號基金係依據有限合夥法成立的有限合夥。 法源:有限合夥法 台灣一般將「有限合夥」稱為「基金」。 登記資料 從提案、與普通合夥人(General Partner, GP)共同試算財務模型、設計有限合夥法律架構及契約、協助會計師進行商業登記、向有限合夥人(Limited Partner, LP)提案說明、簽約、投後管理諮詢全程推動。 恐龍二號係專案合作。 以契約方式推動。 協助審閱專案契約,協助專案團隊向投資人提案及簽約,文創專案均無公開登記。 持續以專案及有限合夥(基金)方式,並引介有興趣資本方結合GP共同推動各項事業。 作者/公開資源索引: 林發立律師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