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廠末日?智慧財產法院認定副廠零件侵害專利權

誰要關注:
👉重視設計的原廠
👉副廠
👉維修廠
👉愛車族

震撼一下:
👉法院判副廠零件製造商賠3000萬
👉不得再製造並銷毀模具

產品:
賓士E系列(W212)的水滴造型車燈

先前我提到過,有關設計專利,我國廠商也不夠重視,而最重視的,就是歐美重視設計的品牌,例如汽車商或設計家電。

而這個重視,並加以布局專利的結果,現在要發威了。

本件判決,是關於戴姆勒.賓士(Mercedes-Benz)的熱銷車款E系列,在2009左右的車型,車廠代號W212。

大家喜歡賓士汽車優雅的設計,爾兒也詬病原廠的維修費用價高難負擔,因此所謂民間維修廠,尤其針對賓士、BMW等進口名車的車廠,在台灣其實非常常見,他們可以提供原廠零件,以較低價格維修,更可以取得副廠零件,將價格進一步壓低。

事實上,台灣就是世界上,汽車副廠零件供應的大國,上市公司之一,帝寶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6605)就是其中翹楚,而該公及其產品,正是本案被告及標的。

先說結論,法官認為,縱使那個模樣的車頭位置,只能崁入那個模樣的車燈,而那個模樣的車燈,已經獲得設計專利,其他人還是不可以做,做了(製造)就是侵害專利權。

這當然是個影響效果很大的判決,有世界級關注威力的裁判,這是一審判決,還可以上訴到二審。

本案的重要影響用想的就知道:
👉設計專利將發揮核爆級威力,把特有的設計申請專利之後,副廠沒得玩。
👉今年四月,設計專利才修法,從12年延長到15年。(2019.11.1施行)
👉一旦確定,該產品不能製造,模具須銷毀,還有巨額賠償。
👉包括該公司在內,台灣多家工廠就是以製造所謂「相容性」產品為業,如何為繼?
👉一旦見解確立,原廠要對民間維修廠提告,也是可以的。換句話說,副廠零件及維修廠龐大交易生態,將發生翻天覆地變化。

對於這些產業核爆級影響,也是本案實質辯論的重大爭點,雙方均動員大師級法學專家提出意見並辯論。法官此次結論,有一個很重要的邏輯,認為雖然確實那個形狀的車燈,將被原廠完全匹配(must-match)以及被鎖入(locked-in)而無替代選擇可能性,但法官採用了賓士的說明。

法官認為:「畢竟,如果覺得系爭車型的維修用車頭燈太貴,大可一開始就不要購買系爭車型的汽車。就算一時不察,已經購買而被『鎖入』,如果真正在意車燈維修價格,於下次購車時,也可以不要再買系爭車型。也就是說,在這種主、後市場連動的系統中,需求者面對供給者變動商品價格時,並不是真正完全無法或難以轉換交易對象或以其他商品替代,只是轉換或替代的過程比較迂迴而已。」而法官判決也說,資料顯示,國人平均換購汽車年限,平均為8-10年。

這是非常重大的設計專利判決,原廠、副廠、車廠都必須非常關注後續發展,至於消費者,您不要不信,會影響您的口袋。

👉身為設計(業者),您必須重視、了解、投資設計專利佈局。
👉身為副廠,您必須了解前情概要、征戰情況、應變之道。
👉身為維修廠,噤若寒蟬,何去何從。我國電動機車領導廠商,也正以專利法律及供應方式,鎖住維修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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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法院106年度民專訴字第34號民事一審判決(判決書2019.8.16)

中華民國第D128047 號「車輛之頭燈」設計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