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文章

目前顯示的是有「智慧財產法院」標籤的文章

專利舉發訴訟,訴訟中更正專利申請範圍及命舉發成立之最新情況

圖片
將我目前最新一件訴訟的情況,分享給有興趣的產業界朋友。 摘要: 專利無效舉發行政訴訟中,經專利權人於訴訟中迴避前案證據而向智慧財產局申請更正專利申請範圍,經智慧財產局審定准予更正,再經法院曉諭爭點,兩造充分辯論,法院認為更正後專利申請範圍還是為前案證據所揭露,法院仍將逕為命舉發成立之判決。 稍早前的情況 專利權人面對舉發訴訟,即便證據顯示不利,以往法院判決主文至多為:「智財局就A專利舉發事件,應依本判決之法律見解另為處分。」之宣判,專利權人經常冀圖待全案發回智財局,再檢視是否修正專利範圍(亦即提出「更正聲請」),在訴訟階段並不積極限縮專利申請範圍迴避前案。如此,將導致程序之冗長,可以想見,與智慧財產案件審理制度寄望紛爭一次快速解決有間。 我所代理案件上訴至最高行政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召開庭長法官聯席會議的關鍵決定及相關判決 我在2013年一件智慧財產法院判決中,雖已獲得如前述一將專利撤銷並發回智財局之勝訴判決,但我認為,在這個個案情況,包括在訴訟程序中,專利權人根本無意提出「更正」的事實,法院實應該直接為「專利舉發成立」之判決才對,不應再發回智財局,此有違紛爭解決一次性之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立法目的。對於這個一般認為已屬勝訴之判決,我表示不服而提出上訴。

[說新聞]中國再度更新知識產權等案件審理架構 設置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

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 依據中國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专利等知识产权案件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决定」(以下稱「決定」)設立。 對於: 1.发明专利 2.实用新型专利 3.植物新品种 4.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5.技术秘密 6.计算机软件 7.垄断 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知识产权 民事案件第一审判决 、裁定 不服,提起上诉的,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 對於: 1.专利 2.植物新品种 3.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4.技术秘密 5.计算机软件 6.垄断 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知识产权 行政案件第一审判决 、裁定 不服,提起上诉的,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 「決定」訂於2019.1.1起施行。 中國設有三個知識產權法院,分別在北京、上海、廣州,其他15個地方並設有知識產權法庭。其所為裁判均為所稱第一審判決、裁定,上開案件類型之二審法院,原為各地高級人民法院,現在,此「規定」內之案件類型,均收攏於最高人民法院審理。 觀察: 中國知識產權審判制度,變革非常快,之前參考包括台灣在內之法制先例,2014年11月,揭牌設立北京、上海、廣州等三個「知識產權法院」,外界解讀為將提高審理專業性,促進訴訟效率,並有暗示打破地方主義之意味,例如有些地方省市,就沒有知識產權法院,但在幾年之後的2017年初,突然又公布設立了各地共計15個知識產權法庭。而本次提出將部分案件二審直接拉到唯一的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院,其進一步強化專業性,加強見解一致性,進一步脫離地方格局思維的動機顯然非常強烈,此與中國國家政策在強化知識產權制度,看起來有密切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