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藝是個跟法律無法脫鉤的事業,各方都應做好布局

今日鄧紫棋新聞,台灣曾在去年底、今年初發生過。

新聞:
鄧紫棋解約恐被迫改名 最壞結果11年事業歸零
2018年9月,台灣知名偶像團體S.H.E爆發離開老東家新聞。S.H.E 是今天大家認識她們的名字(其中E還沒有「.」),但還記得她們還有個中文名字嗎?叫「女朋友」。

這個商標的權利人是上櫃公司華研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8446)擁有,華研在許多類別都註冊了"S.H.E"及圖,以01055757號這件註冊在9類商品(含唱片)的商標來看,專用期限至2023/8/31才到期,屆時仍可由華研續展專用權。

S.H.E也不僅註冊在第9類,好多其他類別也都有註冊。

不管三位歌手如何分手,這個商標專用權還是在華研公司手上,未來風風雨雨猶未可知,但當年因為進行了商標註冊,所以對於文創類股,資產主要為無形的華研公司來說,至少確保了相當一部分權利,這是一個正確的安排。

(以上係依據臉書2018.9.26專文改錄)

雖然對迷姐迷哥迷妹是傷心的消息,但唱片公司確實做好了布局,S.H.E目前看來在華研手上,如未獲同意,沒有其他人(包括歌手或其他公司)可以合法使用,將偶像團體名稱握在公司手中,對經紀公司來說,其實是法律上很正確的做法,例如AKB48的商標權,由AKS(日本)擁有;TWICE則由JPY ENTERTAINMENT(韓國)擁有。

(以上係依據臉書2019.1.2專文改錄)

在我看來,經紀公司華研手握商標權,只是第一步,並不能洋洋得意。

事實上,S.H.E三人並沒沒有所謂"輸",華研面對的商業風險也仍然不小。S.H.E必須與Selina(任家萱)、Hebe(田馥甄)和Ella(陳嘉樺)在一起,才有運用價值,華研不可能再培植三新人權充S.H.E。

反之,Selina、Hebe和Ella等三人並不是只有團體而無個人面貌的初出道偶像,她們都已開創自己的路,以自己的名字。

藝人與經紀公司談不攏雖然遺憾,但經紀公司如果只能賣祖產(既有的無體財產權),至多反覆包裝,無法新創,還是難保粉絲會不會失去支持熱情。

這和日團AKB48、韓團TWICE基本上團體知名度遠大於多數成員個人不同。AKB48解決這個問題的方法,是讓漸有個人知名度的成員"畢業",並建立新成員機制,因此這個團體因此可以新陳代謝,和個人可以適度分離,所以不會遇到例如華研的"SHE困境"。

(以上係依據臉書2019.1.2專文改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