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經紀約解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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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Jeans 事件一路走到今天,很多粉絲最直接的感受其實很單純:如果藝人已經不再信任公司,為什麼不能離開?
這個直覺不能說錯。對一群年輕藝人來說,當她們認為合作基礎已經動搖,甚至覺得繼續留在原來的體系裡,已經不再安全、也不再值得信賴時,外界自然會比較同情藝人。
但娛樂法真正要處理的,從來都不只是「想不想離開」這件事。因為藝人與經紀公司之間的關係,不只是一般合作,也不是單純的勞資關係。它同時牽涉前端訓練、投資、品牌塑造、名稱使用、商標、著作權與其他成果歸屬,也牽涉後端廣告、平台、演出、授權與市場交易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