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時代影視音合作合約法律要項 --- 風險分擔
國際間的影視音投資越來越交錯,內容的共同製作,打破單純的上下游關係,甚至打破國界。例如影視公司與電視台及電信業者共同製作。各方專長不同,重視的角度也不同。投資方及傳統的中小型內容製作方,面對較為複雜的合作契約,必須注意風險分擔。 傳統最重視的風險,是成本控管風險 風險控管常是注資方最關心問題,雖然「投資有賺有賠」,但因為如何支付成本乃主創團隊事務,主創團隊也未必願意他人干涉太多,投資方則覺得控制支出本是天經地義,契約架構內,可能約定只承認一定數額之成本,超過之部分,將不能由製作案負擔,例如不能列入製作費用或雖可列入但某投資方不分擔。